路遇对方开远光灯刺眼,你会怎么办? 驾驶员盛某某因此将对方逼停,并持刀将人砍成轻伤。8月11日,记者从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获悉,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盛某某提起公诉,法院开庭审理后对其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缓期一年。
2018年7月24日,盛某某和朋友吃完饭后驾车回家。盛某某说,行驶途中,他变灯示意,对向行驶的车辆却仍使用远光灯,他便把对方逼停,“想停车找他理论,结果他们将我车子撞了,还下来两个人指着我骂。”
盛某某气不过,借路人电动摩托车赶至一彩票店内拿回一把菜刀。“他看我拿刀就跑,他跑我就追,对着他一顿乱挥,也不知道砍到哪了。”经鉴定,被害人为轻伤一级。最后,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,缓期一年。
检察官提醒,在日常驾车出行时,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注意:发现对向车道有车辆或行人时,一定要切换至近光灯,以免发生意外事故;但反过来说,市民即使会车时遇到有人开远光灯影响视线,可以用恰当的方式予以提醒,切不可使用暴力,毕竟一旦产生后果最终还得自己承担。